2019年江苏镇江丹阳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2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4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集师范生招聘网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www.dypxzx.com)。
①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9:00-2月27 日16: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 25日9:00-2月28 日16:00;
③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2月25 日9:00- 3月1 日11: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能退还。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已应聘人员,可于3月 4日9:00-12:00登录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13日-15日;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提供材料作自动放弃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6571677。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所在学校(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毕业生须在8月25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