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句容市教育局部分城区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句容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江苏省句容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城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内教师。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教育局部分城区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句容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308。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两寸照片1张;
3.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以上2~4项材料为综合评价依据,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核减、取消。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现场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评价和面试。
(一)综合评价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由评委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占70%)和答辩(占30%)相结合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30%、面试7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总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评价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句容教育信息网网站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19届毕业生8月10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7310532、87310533(教育局)
监督电话:0511-87310530(教育局),87270366(人社局)。
附件:
1、江苏省句容市教育局部分城区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