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上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笔试类别为教育类,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二)笔试报名
笔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的相关规定和报考岗位对应的笔试类别(见《计划表》)进行笔试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4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四)笔试各阶段时间
1.网上报名:2019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2.网上审核:2019年2月18日14:00—2月21日16:00;
3.查询及网上缴费:2019年2月18日14:00—2月22日16:00;
4.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12日9:00—3月16日14:30;
5.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
笔试成绩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5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通过青岛高新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青岛高新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高新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2019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制人员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5.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高新区街道中小学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政策咨询电话:66966567、66966893
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面试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6966893、68686085
笔试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6696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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