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亲笔填写的《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
(6)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7)个人信用证明(由人民银行开具)
(三)资格复查
核查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信息。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相关资格。报名人员经资格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拟招录人员,经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查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经人社部门进行鉴证。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岗位。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制、人社、财政、教体、监察及二高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