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环节,由招聘单位组成5人以上专家组具体测试。
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5:1的,经初试合格后,进入复试。若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初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小于60分者,不进入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潜能等。
根据招聘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考察方法: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程序,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68,山西省教育厅0351-3180724,太原理工大学监察室0351- 6014580。
八、联系方式
太原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2017.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enshi.tyut.edu.cn/
联系部门: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6010382 陈老师 张老师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