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在a、无学生试讲b、乐器c、舞蹈d、讲故事e、美工这5种面试方式中自选两种。
(2)面试具体内容和有关规定:
a、试讲内容为县机关幼儿园大班教材,任选其中一个课时试讲,时间为10分钟(教材书自带)。
b、任选一门乐器时间为5分钟。
c、舞蹈时间为3至5分钟(自带伴奏)
d、自选一个故事时间为5分钟以内。
e、美工时间为40分钟(自带制作工具及材料)
(3)评分:自选的两种面试方式各50分,合计100分,每位考官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3名考官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4)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前三位考生完成以后再依次公布成绩),然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5)面试成绩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科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科目若成绩相同,全部录用。拟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得录取。
六、体检
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合同由幼儿园与被聘用人实行一年签订一次合同的方式,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教体局分配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八、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但无编制。公办幼儿园非在编的教师由幼儿园按每人每月2200元工资标准发放执行,并按规定为聘用教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为1年,1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办理辞职手续,解聘后将不能享受任何待遇。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聘用期内学校将对其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幼儿园可对教师解聘合同。
3、如本人已考取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合同自动终止,但须及时告知学校。
九、其他事项
1、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其它未尽事宜,将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
2、咨询、监督电话
①咨询电话:永新县教体局:0796-7731137
②监督举报电话:0796-77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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