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不足招聘职位名额3倍时,酌情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自动核减或取消,不再另行公布)。
2.试讲:试讲30分钟,内容自定、题目自拟。主要测
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联系实际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讲课艺术、教风教态等。试讲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试讲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笔试和试讲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均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试讲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者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考察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确定体检人员时的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并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初审及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专业要求对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
4.本公告由中共东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东阳市委党校会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9316595、89316596;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点击下载>>>
中共东阳市委党校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