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2018年新教师的公告
浙江省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创办于2000年8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30783761331816x,是一所集初中和高中为一体的完全中学,实施“寄宿制、小班化”的办学模式,行政班60个(初中30个,高中30个),师生员工2400余人。学校具有清新现代的校园环境,严谨求真的育人氛围,素质一流的教师团队,先进齐备的教育设施,外籍教师常年驻校开设英语活动课。建校来,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外国语学校实验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初中、浙江省特色示范高中、浙江省数字校园师范学校、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金华市篮球特色学校等综合荣誉称号,办学业绩得到了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社会和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优秀新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 计划 |
学 科 分 布 |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美术 |
初中体育 |
高中数学 |
高中英语 |
高中化学 |
高中政治 |
信息技术 | |
招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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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985院校2017年以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8届省属师范院校硕士毕业生;
3.2018届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毕业生;
(2)师范类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在院系或专业前70%的毕业生,非师范类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在院系或专业前50%的毕业生。
4.有省重点示范中学毕业班任教经历,成绩优秀,曾获地市级业务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老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5.2015年以后全日制一类本科大学毕业,专业对口,户籍不限,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有高中从教经历且任教表现优秀的教师。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关注“东阳市外国语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个人简历发到电子邮箱dwjwc2012@163.com,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XX岗位教师+姓名。联系人:蒋老师、傅老师;联系电话:0579—89302107(教务处)
3.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所在高校盖章有效);
(3)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5)二张2寸彩色证件照。
(二)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8年3月27日8:00-9:00
地点:东阳市外国语学校(东阳市学士北路2号)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作放弃处理,不再受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外国语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现场确认。考生应根据报名材料原件提供审查人员验证,条件符合后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资格确认者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通过后参加面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2.内容。所有学科均采用2017学年东阳市高中学校使用的相应教材。
3.成绩。笔试(体育、美术以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后续考核对象,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进行。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7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面试为上课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考核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提前告知。
5.本次考核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各学科最低录用分数线:笔试、面试均不低于70分;
(2)根据本人填报的学科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用人员。
2.签约
被录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在其他符合录用条件人员中按各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
3.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就业安排
被录用人员应于2018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五、其他事项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录用后两年内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东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