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80人】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8年下半年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180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二)招聘岗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3、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3日至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7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12日(上午9:00—11:30)
地点: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西坝河中里11号)。乘车路线: 302、731静安庄站下车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和确认考试
应聘人员携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2、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档案在京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非全日制后取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性材料。(提交材料应与报名表填写一致,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