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事业编制教师选聘公告【49人】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高中部和九年一贯部两个校区。因工作需要,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9名,其中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9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18名、优秀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2018年12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4);
6.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29日。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1)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
(2)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落款时间必须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3)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4),并必须于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时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可以报考,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2)除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之外的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博士研究生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67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2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7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如出现同一考生同时报考不同岗位的情况,对相应考生报名系统中最早提交的报考岗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重复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站:http://renda.root3.cn/(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搜狗、火狐浏览器进行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书面承诺自面试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4);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2.其他材料
(1)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落款时间必须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函)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2)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在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现仍在相应学科岗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3);
(3)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
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个人荣誉证书(扫描件,以提交的相应荣誉证书扫描件为准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交相应荣誉证书扫描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