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3人】(补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控制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定。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院官方网站(www.lgzy.com.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本市报考者报名为现场报名,外地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邮箱为gdzyzp@126.com。本市报考者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者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及公示信息中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我院人事处报名;外地报考者需在考试考核时携带上述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进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教师,首先采取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方式,笔试为100分,进入合格分数线之后才可以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为技能实作考试、结构面试、试讲三部分。按权重比例5:3: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面试考核未达到60分的,不能聘用。面试考核注重应聘者科研潜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等。
专业教师的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结束后,学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相关事宜发布详见我院网站(www.lgzy.com.cn)。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考核;最后一名面试考核人选的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发布详见学院网站(www.lgzy.com.cn)。
面试考核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公布。若面试名单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专业教师笔试(英语和职业教育理论)、面试考核按权重比例4:6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