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16:0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六)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
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请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7天。
九、聘用
拟聘人员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相关人才政策的考生,可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申请认定,经审核认定的,享受相应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大鹏新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29日。
(三)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12月29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四)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五)本次选聘对入围且参加面试的深圳市外(指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深圳市)的考生给予适当交通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中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六)拟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须服从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的安排,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大附中深圳学校结合岗位设置进行聘任。
1.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拟聘人员,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的拟聘人员,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
3.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的拟聘人员,经新区人事部门批准同意聘任的,将聘任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七)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436,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原标题:2018年12月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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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2018年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内含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和优秀教师.xls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