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三批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学校、学科、人数详见附件1,具体职位如下:
中学:初中语文2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科学2名,初中社会7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9名、初中美术3名;
小学:小学语文(1)10名、小学语文(2)10名,小学语文(3)9名,小学数学9名、小学英语3名、小学科学2名、小学信息技术4名、小学音乐13名、小学体育(1)9名、小学体育(2)8名,小学美术5名。
应聘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学科)规定的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3.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者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按教师资格证书对应的学科报考(对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则可按合格证明对应的学科报考)。
因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暂无小学信息技术对应学科,小学信息技术职位若教师资格证与学科不对应的,可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进行报考。
5.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2019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地点在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高教园区南区(鄞州)学府路5号鄞州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可乘坐公交21、121、183、166、363、367、369至鄞州教育中心站或宁波城市学院/鄞州教育中心站下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南侧);
(2)2019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地点在宁波大学体育中心。
2.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3);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报名的考生提供高考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机构翻译的主干课程证明等);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委培生、事业编制人员、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填写岗位志愿表(附件4)。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招聘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闭卷,百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2B铅笔、水笔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鄞州区人社局网站(rsj.nbyz.gov.cn)人事招考通告中的“事业人员招考”栏和鄞州教育网(www.nbyzedu.cn)“教师招聘”栏查询(下同)。
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6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技能测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无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6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区人社局网站和鄞州教育网公布。
(三)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职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面试为百分制,不足60分的淘汰。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试讲)成绩也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