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79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拟于1月5日在宁波大学举办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直属22所学校(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7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详细简介情况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笔试、试讲、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各级各类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此次招聘教师岗位中的动画、国际商务、财会、空乘服务、烹饪、物联网、舞蹈、播音主持、轨道交通、机械数控、电气自动化、建筑装饰、机械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工程、3D数字、视觉传达、电子商务、护理学、临床医学等专业课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也可先应聘,如被录用同样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历届毕业生报名时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宁波大市范围内的事业编制教师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需要取得所在学校的同意。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1月1日。
应聘人员通过宁波教育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rsc.nbedu.net.cn),点击网站主页右侧浮动图片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5日9:00-11:30
(2)现场确认地点:宁波大学
(3)现场确认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确认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包括: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学校出具的从事相关教学工作的证明、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要求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认定以下25个岗位(具体见下表)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