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核
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一)专任教师的考核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
试讲由应聘者选择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一个章节,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作为教师所具备的理论水平、基本素质、内容组织、语言表达等。结构化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试讲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面试总成绩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数大于用人需求的,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被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由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二)其他岗位的考核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考生人数大于用人需求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
以上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山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