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新乡河南工学院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4人】
根据财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
二、招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为会计学(或计算机)相关专业,第一学历须为会计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6.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ait.edu.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发布。
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和职称证等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haopin@hait.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财会人员招聘+姓名”命名。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8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与考试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会计相关基础知识;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抽题答辩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考察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席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hait.edu.cn。
通讯地址: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河南工学院人事处。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合同制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取得应聘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电话:0373-3691062。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