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60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2018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含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暂未取得(高中学段除外)的,若被聘用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8、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5、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均按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招聘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湖北省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联系电话:0710-7249332。
4、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合格印证件)等必备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6、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8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填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9、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到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和谷城县教育局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人员,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所缴报名费退还。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前,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4、笔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笔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现场查询或电话方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地点: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谷城县城关镇康乐路4号),查询电话:0710-7249332。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开始前,谷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面试公告,并发放《2018年谷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4、面试公告或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5、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谷城县教育局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五)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8年8月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分)×50%+面试成绩×50%。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请享受加分的人员,必须填写《2018年谷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交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登记。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提供合格证书原件,申请表可不再盖章,否则须经服务单位及管理部门逐级确认盖章。
3、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谷城县人社局和谷城县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谷城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谷城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3、选岗。谷城县教育局、谷城县人社局制定选岗办法,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高中按照学科依次进行选岗,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学段分学科依次进行选岗。
4、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名额空缺,按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谷城县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谷城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谷城县教育局上报招聘结果,谷城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关注谷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gucheng.gov.cn/home/)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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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2018湖北襄阳市谷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doc
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