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市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招聘公告【170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同时也是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学校(科学院)于2017年5月由齐鲁工业大学和山东省科学院整合组建而成。新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汇聚山东省优质科教资源,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打造科教融合优势特色,是山东省新型工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力量。
学校(科学院)占地面积3745亩,现有长清、彩石、历城、历下、菏泽5个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菏泽等地设有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学校(科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万余人。设2个学部,20个教学单位,12家创新研究机构。共有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3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个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75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医学和艺术学等8个门类,化学、工程学两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学术机构排名前1%,材料科学接近前1%。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其中,高级岗位14人,中级岗位15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于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齐鲁工业大学网站(http://www.qlu.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与应聘简历和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pursc@ql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教师8王某)。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9631398
电子邮箱:spursc@ql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齐鲁工业大学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