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济南山东交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4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分为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威海校区、东校区4个校区办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294人,在职教职工1562人,专任教师1219人。设有17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单位,拥有59个本科专业,2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以交通为特色,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其中,设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1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实验中心为山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NAIS)工作站(山东)、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法学研究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交通产业中心、山东内燃机学会秘书处、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设在学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的62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累计招收来自49个国家的留学生525名。
建校62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的办学方针,秉承“明德至善格物致知”的校训,发扬“严尊勤全”的优良校风,弘扬“爱校敬业务实创新”的“交院人精神”,以“培养交通事业有成长力、有国际视野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行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材料
(1)《山东交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上述报名材料中,《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版;其他材料提供扫描件;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应聘岗位所对应的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监察室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讨论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检查监督招聘工作人员执行招聘政策和遵守招聘纪律情况,接待来信来访。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0531)80683131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点击下载:
山东交通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