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14名】
为做好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酒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录教师1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招聘计划详见《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2018年12月1日,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
2018年12月8日,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安市)。
三、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国家重点(普通)院校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后附岗位简表。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工作由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在东北师范大学及陕西师范大学指定的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招聘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间: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12月1日9:00至14:00;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12月8日9:00至14:00。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供《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自荐材料。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名及资格审核人员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向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核。2019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由各招聘单位保管。招聘结束前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应聘人员要签订放弃报考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指定专人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核查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面试)方式的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采用面试测评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试讲内容在应聘者相应学段现行教材中挑选章节。测试小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根据面试测评和试讲成绩,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或报名人数较少,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按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签约人员。
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此次招聘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五)签约。在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签约录取中主动放弃的考生,须签字确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签约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考察。对签约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报备。与拟聘人员签订的拟聘用就业协议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八)复审。2019年8月30日前,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和学院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均终止拟聘协议。
(九)体检。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十)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面试结束,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之前或递补期间放弃及不参与递补的学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凡未提供证明材料递补工作人员的,招聘无效。
5.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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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公告版).xlsx
2.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教育版).xls
联系方式:茹立军18089365619李菊艳13893745282
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