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济宁市技师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制高技能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为确保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高技能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2018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高技能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确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根据笔试考试结果和资格审查情况,共6人确定为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分三组进行,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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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面试人数 |
第一面试组 |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1 |
1 |
第二面试组 |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3 |
1 |
第三面试组 |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5、 工勤岗位2 |
4 |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加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工勤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动手操作能力。其中,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试讲不超过10分钟,实践技能操作不超过30分钟;工勤岗位实践操作不超过4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按照试讲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70%的计算方式计算出面试(专业测试)总成绩,工勤岗位实践技能操作成绩为面试(专业测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专业测试)总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面试(专业测试)安排
(一)面试(专业测试)时间:
2018年11月28日下午14:30—17:30
考生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学院1号教学楼东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人数和身份,13:40仍未能到达面试(专业测试)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作缺考处理。
(二)面试(专业测试)集合地点:济宁市崇文大道3166号路1号教学楼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8年济宁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高技能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的领导、指导。为保证整个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济宁市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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