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包头医学院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2)【50人】
3.面试方式
第一考区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另行通知,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第二、第三考区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命题管理
按照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命题组聘请专家对笔试、面试试题进行命题或购买题库试题,试卷保存在学校保密室,24小时留人值守。
5.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设立独立的考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的考生相互之间不见面。
6.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摄像机两台,一台固定摄像,一台流动摄像;录音设备一套。
7.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
8.面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专家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影音资料、笔试试卷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9.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考察工作由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包头医学院网站、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报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在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笔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0472-7167728
包头医学院纪检委、监审处:0472-716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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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包头医学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xlsx
包头医学院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