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西西安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办公室招聘公告【1人】
根据教师教育办公室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岗位: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等专项工作;负责协同创新中心日常运行相关工作;做好办公室文件、资料、网站维护等行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外语沟通能力。
5.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学习。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人文社科类专业背景。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9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7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教师教育办公室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教师教育办公室网站(http://jsjy.snnu.edu.cn/index.htm)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教师教育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笔试结束后,教师教育办公室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考核安排以教师教育办公室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教师教育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在教师教育办公室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B类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29-85310461
电子邮箱:jsjy@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10室
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