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慈溪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6名】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慈溪中学事业编制教师4名,慈溪市特教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名,慈溪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计划招聘6名,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2.报名者填写《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学校邮箱(慈溪中学:cxms@vip.163.com;特教学校:2538007565@qq.com;教研室(教科所):376865327@qq.com),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7日13: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现场确认地点:慈溪中学(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9号)。
参加现场确认者随带《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关获奖证书、学术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4.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同意,认定慈溪中学的竞赛指导教师、特殊学校的特殊教育、慈溪市教育局教研室教学科研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书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初试
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时间:2018年11月18日上午8:00至12:00。
(三)考试复试
考试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复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笔试。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下午13:00开始,地点:慈溪中学。
1.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教科员只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2.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专业的理论知识,满分100分(慈溪市教育局教研室岗位不参加专业知识笔试)。
能力测试结束后,在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的30%合成能力测试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与测试成绩同时公布,体检费自理)。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考生在校期间表现。考察开始时放弃聘用,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办理录用报到。聘用人员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非师范类聘用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考试成绩等有关信息在考试现场公布。
5.本次招聘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63938256、63919012、63919019
6、联系人:(慈溪中学)欧阳老师:0574-58998919;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63026305,电子邮箱:cxms@vip.163.com。(特教学校)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63885601,电子邮箱:2538007565@qq.com。(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郭老师;联系电话0574-63801049,电子邮箱:376865327@qq.com。
点击下载>>>
1.2019年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慈溪中学等教师计划表.xls
2.2019年慈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慈溪中学等教师登记表.doc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