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由承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时间、地点、成绩查询等详见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栏。
笔试内容:笔试为一套试卷,试卷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心理学方面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不低于60%。试卷将采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购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题本。
笔试规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考试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开考30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交卷后方可出场,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装订密封,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评卷结束后在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考生进入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的环节。
市教育局负责证件审核,审核范围包括:审核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各县区按照市核准的面试方案由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每半天结束后统一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时间:2012年9月初。具体面试时间请登陆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栏查询。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分到每个面试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评委设置: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每组评委一般由7人组成,由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安排均从异地选调。各科评委设主考1人,具体负责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流程:考生提前30分钟到说课地点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准备15分钟,说课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并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211学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
(五)政审、考核
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其进行政审。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政审合格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政审、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政审、考核。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各县区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ks.cd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和报名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131596
0314-2130952
3、监督指导电话:0314-2059277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5、本简章由承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承德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rar
承德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