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公告【22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基本概况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电大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现已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学院、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
学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39亩,建有先进的远程教育信息化支撑平台、以Moodle为中心的交互式教学平台、丰富的在线教学资源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构建了支持移动智能终端的开放学习环境。学校具有适应远程教育和职业教育融合需要的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建有1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学校现有教职工78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有21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47人,设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部分行业建立了45所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形成了覆盖全市38个区县的远程教育办学体系。学校根植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办学合作,牵头建设了重庆市职业教育大数据应用研究院,建立了嘉陵江创新创业基地和九龙创意产业基地,成立了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搭建合作办学平台,不断拓宽办学领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建设途径,现开设开放教育、普通高职教育、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70余个,有各类在校学生近10万人,已累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53余万人,成为重庆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2名。详见附件1《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8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并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五官端正;
(四)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五)应聘者若属省市级及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及其他高层次的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和技术骨干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六)我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工作;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中的岗位条件)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九)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前一天。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应聘人员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综合面试考核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之前。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向学校投递简历。邮箱:229713928@qq.com;现场报名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1号综合楼604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cqdd.cq.cn公布。
(四)考核:综合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情况,以专题学术报告、讲课、说课、学术答辩等形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学术成果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值100分,量化积分。面试不低于10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层次人才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七、体检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考核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复试,以加试复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审核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及时与之签订三方协议和意向协议。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组织拟招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核符合我校高层人才引进相关要求与条件的,享受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待遇欢迎来电垂询。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可向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张岩、王珊;联系电话:023-42863945)。
本简章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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