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40人】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等详见《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年应届本科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6.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毕业生就业报到时,必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简章要求的各类证书。
9.按照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自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六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免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同时按照我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规定,新进人员需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工作年限提出辞职或者调动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根据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相关规定,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共同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时。
2.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大厅。
3.报名手续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荐材料、相关等级证书、院校出具的《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重庆籍生源的户口证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时,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填写《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
各招聘学校签署初审意见后,交长寿区招聘考评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报名结束后当天在报名处公布。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比例确定: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考试考核时间: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时正式开始。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当日上午7:30时前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当日上午8:00时仍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3.考试考核地点:西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总分为200分。
⑴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环节。
⑵专业科目测试以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根据相同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签约环节。
5.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生成绩、签约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于2018年11月23日前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http://cs.cq.gov.cn/index/)、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jy.cqcs.gov.cn/index/)予以公示。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现场签约环节。
(四)现场签约
根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现场与招聘学校、长寿区教委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经确认自动放弃现场签约而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于2019年7月20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体检前2天内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长寿区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在此期间,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对签约后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解除就业协议。资格复审合格后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及以后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1年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要求,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任教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从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40661621
长寿区教委联系电话:023-4024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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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及人数一览表市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