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省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139名】
为满足我校建设发展的用人需要,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校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处罚期限、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0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应聘人员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所列岗位要求,采取现场或网上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或副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具体岗位录用满额为止
报名邮箱:gxnugkzp@mailbox.gxnu.edu.cn
联系电话:0773-5843267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校办楼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龙老师、李老师
邮编:541004
2.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求职材料。求职材料包含:《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复印件。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和附件3一同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1.报名后,我校根据工作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
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代办。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需带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及表上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的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本人。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二级单位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该岗位录满为止,录满后将不再安排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在我校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43267、监督举报电话:0773-584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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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