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次)【100人】
为切实解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师资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单位用人需要,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所区直管小学和姜营、白河、枣林三个办事处辖区内的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00名。公开招聘分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32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32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申报岗位学科一致,且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岗位学科相近;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的办法。报名南阳教育网网站报名(网址:www.nyedu.net)。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7:30。
报考者登录南阳教育网(http://www.nyedu.net),点击“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3:4,100KB以内,宽:180px/高:240px)。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8:00至17:30。现场确认地点南阳教育网(www.nyedu.net)网站公告。
2.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岗位,多报者无效。
4.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上缴填写完毕打印的《2018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并签名。现场确认时缴纳考务费30元。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6.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由报考人员重新填写《2018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到南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和核减的职位。
7.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须在现场确认当天(现场确认时间在南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提交完毕,并进行现场确认。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现场确认后,于2018年10月24日9:00至17:30到南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二)笔试
笔试异地出题,异地评卷。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得分+加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聘用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聘用异地考官,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试讲教材目录(见附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是否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是否一致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的新聘用人员按“聘用制教师”招聘,在市编制、人社部门备案,与示范区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7-61167967,0377-61166011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
附件下载>>>
2018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