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淮南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3人】
为做好2018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113个,招聘人数209人。
在2018年度公开招聘中安排4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8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程序
登陆报名网站→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自我确认→网上缴费。
(三)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网上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8年10月13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销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五、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
笔试分两个科目: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临床医学、医疗技术、护理和药学等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上午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5日9:00后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政策性加分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考生本人)于2018年11月20日至2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经审核确认,并通过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于2018年11月30日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招考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人选2018年12月4日至8日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公布。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2日至13日到淮南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原市财政局北楼一楼大厅:田家庵区淮河大道,朝阳美食城公交站向南50米),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二)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
当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统一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因故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十、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成立由市纪检监察机构、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和群众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54-6678153。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政策0554-6662235,网上技术服务、考务0554-6652405。
附件下载>>>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