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潢川县部分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部分学校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报上级部门批准,2018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其中城区学校招聘100名,乡镇学校招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报考城区学校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学校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4、户籍要求:具有潢川县户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5、学历要求:报考城区初中岗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区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学校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或中师毕业并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或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证。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报考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本县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县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特岗教师、订单定向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以及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7、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潢川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潢川县人民政府东100米)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也可登录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chuan.gov.cn)下载打印(A4纸格式)。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报考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取消报名资格。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并在《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新课程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潢川县机关事业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下午6:00前到报名点地点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凭县武装部发放的《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考生须对个人信息严防外泄,否则责任自负。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时,按先笔试成绩(含加分因素)高者优先,如相同,再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再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具体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潢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gchu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以上公告由潢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3982030318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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