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嘉兴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10人】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10人,管理岗2人,共12人。具体见《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2018年第二批)》(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基本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能在2018年12月1日前到岗工作。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管理岗性质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思政辅导员岗位性质为非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除各类保险、公积金按嘉兴市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外,其他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并在报名时间内通过Email发送至jxxyhr@mail.zjxu.edu.cn,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公招应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字样,部门和岗位名称即《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2018年第二批)》(附件一)中的部门和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9月4日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
3.考前确认。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本人须到场确认,人事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三)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将与资格初审结果的通知一并发布于我校人事处网站,请应聘者自行关注。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复审的方式,安排在面试前进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应聘思政辅导员岗)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学生工作部(处)思政辅导员岗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本次招聘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总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监察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0237(唐老师、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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