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的启航地、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地处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长江三角洲都市圈的中心位置,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有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中心城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嘉兴市的主城区,是一个典型的城市型开发区,2010年3月,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区规划控制面积110平方公里,委托管理城南、嘉北、塘汇、长水四个街道,总人口32万。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下属学校欢迎有志气、基础好、能吃苦、肯钻研的学子加入我们的队伍,与我们共创美好明天。
根据区公办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计划招聘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校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学科 |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嘉兴经开实验小学 |
5 |
小学语文2,小学英语1,小学美术1,小学体育(武术方向)1 |
嘉兴国际商务区实验中学 |
2 |
初中语文1,初中英语1 |
嘉兴市文贤学校 |
3 |
初中语文1,初中英语1, 初中美术1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8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或院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协议、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点设在杭州师范大学,报考人员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周四)上午9:00--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三楼的314室(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
(2)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个人简历;
(3)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亲笔填写正式报名表;
(4)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方式。
1、面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试教人选(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杭州师范大学指定教室。
2、试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备课时间为1小时,试教时间为15分钟。试教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若出现试教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试教合格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署《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有关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原则上不作交流调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kfrl.com/,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3、咨询电话:0573-82208473。
4、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_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