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6名】
根据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身体条件。应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7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的,应为1982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8年8月2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8年8月21日。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面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09:00-8月31日16:00。
网上初审时间:2018年8月22日09:00-9月1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9月3日09:00-9月4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9月1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http://edu.zibo.gov.cn)和淄博实验幼儿园网站(www.zbsychild.com)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自初审通过后第二天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和个人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上海路与静学路交汇口西南,咨询电话:0533-2181969。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通过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2018年9月9日至2018年9月10日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四、考试
2018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采用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工作安排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相关要求通过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在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由市教育局统一选派。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上述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
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报名。笔试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淄博市人社局网站(hrss.zibo.gov.cn)进行笔试报名。
应聘人员笔试报名时只能报考本人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笔试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与面试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报名。
笔试网上报名时,只需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不用再上传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3.资格审查及缴费。招聘单位在笔试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的人员,除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其余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进行笔试报名或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笔试报名通过后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等信息届时在淄博市教育局及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加试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淄博市实验幼儿园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2。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