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文件精神,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2018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3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中学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7日,下同)以下的一级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教师;
(2)中学高层次教育人才: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教师且为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级教师且为地级市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3.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领取准考证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7:30~11:00,下午即组织笔试。
地点: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苏州高新区竹园路17号)。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需按顺序排列并装订)。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2.本次招聘中学骨干教师笔试开考比例2: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本次招聘中学高层次教育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中学骨干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2.中学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教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中学骨干教师笔试时间:2018年8月17日(周五下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者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试教和面试的时间拟定于8月18日、8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1.中学骨干教师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本次笔试采用网上阅卷,请带好涂卡专用2B铅笔等相关考试用品。
(2)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核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
2.中学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核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聘者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招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0709、68751680。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659、68751657、68751651、68751685。
附件一:2018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骨干教师).xlsx
附件二:2018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高层次教育人才).xlsx
附件三:2018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苏州高新区教育局
二○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