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市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7日
报名地点:南通市江通路48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基建会议室(学校西大门附近)
联系电话:0513-85679218李老师、施老师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查。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网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http://www.ntgx.edu.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再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并领取准考证人员。
3、笔试采用书面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大纲和参考教材,笔试内容为高职院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和适岗评价的时间、地点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二)适岗评价。
1、适岗评价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适岗评价。
2、适岗评价内容。适岗评价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及考核和奖惩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3、适岗评价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也可以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携带适岗评价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适岗评价办法详见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
适岗评价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的30%和适岗评价成绩的70%的合计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计成绩相同时,取适岗评价成绩高的人员,仍然相同时,取适岗评价获奖得分高的人员,再相同,取适岗评价中获奖级别高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指定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适岗评价成绩高的人员,仍然相同时,取适岗评价获奖得分高的人员,再相同,取适岗评价中获奖级别高的人员),在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tgx.edu.cn)予以公告,并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拟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审核,报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校人事处电话:0513-85679218
监督举报电话:校监察审计处电话:0513-85679216
附件: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