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2012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榆政教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设岗目的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逐步解决我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往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不超小学本专业招聘人数的10%)。
(四)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
(五)美术、英语专业可扩大到相应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六)所有报名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相同。
三、招募专业
2012年全县特设岗位计划招募40名,其中初中6名,小学34名。具体科目为:
初中:地理3名、美术3名;
小学:语文10名、数学13名、英语11名。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设立绥德县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招募工作由教育局牵头,人社、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制定我县“特岗计划”设置标准和公开招募办法,组织招募工作和岗前培训,落实“特岗计划”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募办法
(一)广泛宣传。在城区张贴招募通知,并在县有线电视台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信息,充分宣传实施特岗计划。
(二)网上报名。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
(三)资格审查。县上在网上确认后,报名者于
(四)公开招募。
(五)签订合同。
(六)集中培训。
(七)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设岗位招募人员服务期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七、服务期间待遇、管理及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于2012年下学期到乡镇学校任教,聘用期间的工资由中央财政支付人均年2.7万元。
特岗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经屡次劝解不改者,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
服务期满后,对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对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八、工作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招募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012年“特岗计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工作积极、稳步实施。
附件:
绥德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叶庆隆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强有生 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马飞云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彪 县教育局局长
延胜利 县人社局局长
陈志毅 县财政局局长
刘亚军 县编制办主任
马保全 县监察局局长
特设岗位办公室
主 任:王 彪(兼)
成 员:李宪斌 耿建伟 高建国 许晓敏 马小龙
联系电话:0912—5622175。
电子邮箱:ylsdj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