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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靖边县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12-8-10 15:12:15 点击:

靖边县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2〕48号)精神,2012年我县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12年实施特岗计划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靖边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特岗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胡荣芳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闫志功   县教育局局长

            高  升   县人社局局长

           米靖平   县财政局局长

      薛卫东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继雄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张  伟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厚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天阳   县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主  任:闫志功

  工作人员:郝耀斌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马亚龙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姬小艳  县财政局教育股股长

            张宝川  县教育局纪检室主任

       王惠民  县人社局人事干事

 “特岗计划”办公室业务联系电话:0912-4618603

  二、招聘计划

  为解决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教师缺编矛盾,按照招聘计划招聘农村教师50名,计划岗位指标为:

拟聘学校

数量

科目

周河学区

中山涧学区

王渠则学区

小河学区

青阳岔学区

合计

语文

3

4

5

4

2

18

数学

4

3

4

2

5

18

外语

2

 

 

 

 

2

音乐

1

 

 

 

1

2

美术

1

 

1

1

1

4

物理

 

 

1

 

1

2

地理

1

1

 

1

1

4

合计

12

8

11

8

11

50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往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

  (四)所有报名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应保持相同或相近。

  四、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特岗教师任期内可根据我县农村教育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特岗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按照公开招聘的办法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确保报名、考试、招聘、录用等工作顺利进行。

  (一)自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网上注册登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8月12日

  (二)资格审查。8月12日8月15日,“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网上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者持相应证件到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审核。

  (三)理论考试。8月18日8月20日(具体时间待定),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面试。8月23日8月26日,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计算),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

  (五)签订合同。8月28日8月30日,根据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2),与拟招募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2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A3纸正反印刷),一式4份;同时将拟聘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一并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备案。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及时上报审批,并作为中、省核拨2012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六)集中培训。8月28日9月5日,各“特岗计划”实施县教育局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班主任工作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七)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位之前,县财政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特岗办。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服务期满后,县上结合实际和个人表现,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留用工作,同时鼓励他们自主择业。

  (一)继续留任

  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农村教育的,县上根据空编、空岗和考核情况,择优正式聘用,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

  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办理派遣手续。

  特此公告。 

 

靖边县教育局          靖边县人社局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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