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教育局 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佳县财政局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2〕48号)及《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榆林市财政局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榆政教发[2012]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07—2011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经县政府同意,2012年我县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继续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公开招募36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逐步解决当地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起点学历二本以上)。
(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限初中语文专业,起点学历一本)。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不超本县招聘总额的10%,限音乐专业)。
(四)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
(五)音乐和美术学科可扩大到相应的非师范类专业院校。
(六)所有报名者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应保持相同或相近。
三、招聘岗位设置
初中(10人):语文1人,数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化学1人,物理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小学(26人):数学5人,语文5人,美术4人,体育3人;音乐6人,信息技术3人。
四、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特岗教师任期内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乡镇学校间交流。
五、“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教育、人社、财政、编制部门组成的佳县实施“特岗计划”办公室(附件1),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机构。由教育局牵头,人社、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制定 “特岗计划”设置标准和公开招募办法,组织招募工作和岗前培训,落实“特岗计划”教师的教学岗位和编制,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六、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做好方案。于8月8日前将实施方案以四部门联合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
(二)公布需求。招聘方案经市级部门审批。由于今年招聘时间紧迫,利用当地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报名时间、招募办法、程序等信息,扩大宣传范围。
(三)自愿报名。今年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网上注册登陆报名。县“特岗办”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报名时间截止8月14日。
(四)资格审查。8月14日至8月17日,县“特岗办”及时在网上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者持相应证件到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审核。
(五)公开招募。8月20日至8月28日,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和本县制定的公开招募办法开展招募工作,提出拟聘名单并分别在市、县人事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签订合同。8月30日至9月2日,县“特岗办”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与拟招募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2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A3纸正反印刷),一式4份;同时将拟聘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一并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备案。
招募结果、工作总结(均以四部门联合上报,一式4份,同时报电子版;招募结果含拟聘人员名单)及上述材料于
(七)集中培训。8月30日至9月7日,县教育局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班主任工作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八)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七、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之前,县财政将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八、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九、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县政府应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十、工作要求
县“特岗办”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按照招募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我县将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募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
佳县教育局 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佳县财政局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佳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琼 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生峰 佳县教育局局长
曹振喜 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贺成泉 佳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耀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魏生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912-6721504;电子邮箱:jx67215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