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等规定,2018年度灵璧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灵璧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00名,(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灵璧县教育体育局(http://lbjy.lingbi.gov.cn/)、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brsj.com/)、灵璧县信息公开网(http://zwgk.lingbi.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5月7日16:00前完成。
(三)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1)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其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资料。
(2)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3)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4)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查询岗位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5)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考生有一科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上述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25日0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
(7)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届时另行公告。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其中,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一周。
(十)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和企业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2018年度灵璧县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灵璧县教体局:0557-6022981
灵璧县人社局:0557-6021161
监督电话:
灵璧县教体局监察室:0557-602656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度灵璧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