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工作的通知
新北区区属学校2018年新教师招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简章,将进入考察程序,现将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18年4月16日-4月27日
二、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合格人员和因怀孕、产假部分项目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察内容:
1、填写《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拟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
2、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具体要求:
1、下载《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拟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此表必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表中个人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实、准确填写,现实表现栏必须由学校(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填写,可以从德、能、勤、绩等方面描述。
注意:(1)应届毕业生现实表现栏由所在院系填写;
(2)往届毕业生中,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必须由现工作单位填写;在家待业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填写;
(3)考察材料原则上必须加盖院系(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党组织章,没有党组织章的也可以加盖单位公章。
(4)表中所有内容一律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得有任何涂改。
3、填好后由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委)当场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由考生送回。
4、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跟政审表一同送到组织人事处(新北区政府512办公室)。
5、考察工作截止时间4月27日下午5:00,没有上交相关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考察及录用资格。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