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8〕17号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常天委〔2017〕85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精神,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名。
一、招聘岗位
天宁区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岗位2人,学科不限,主要从事教育教学与教科研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备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具备正高级教师职称任职条件,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教学功底深厚,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效果显著,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优秀;
⑵近五年,至少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鉴定;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篇或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1本以上有价值的学术专著;
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的领衔人。
2.博士学历学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重大课题或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⑵近五年,至少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4日9:00—2018年6月8日16︰00
2.我市在编在岗人员须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3.报考人员根据简章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打包发送到邮箱2754310537@qq.com,文件包请以“姓名+教育高层次人才应聘”格式注明。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19-69660633。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18年6月13日8:30-11:30;14:00-16: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036室(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履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核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核地点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采用借班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课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课堂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课堂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全职在区属学校连续工作5年以上。
被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与原工作单位产生的协议、经济等相关纠纷,由本人自行处理或解决。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关于实施“才富天宁”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常天委〔2017〕85号),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引进具有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身份的校长,给予3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给予20万元研究经费,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教育专业重点学科博士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2年内在天宁购房的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0622,0519-69660633;
监督举报电话:0519—6966023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69660809。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