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附件中“是否进入资格审查”栏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17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青岛立新小学(青岛市蚌埠路26号,乘405路环线、503路环线、23路、368路、306路双山站下车;乘603路蚌埠路站下车;乘12路、20路、208路、219路、229路、303路、310路、326路、365路、372路、374路、608路大山站下车)。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
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需按照要求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5届、2016届、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8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件减免面试考务费。
五、有关说明
1.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请入围人员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及时了解市北区政务网发布的招聘信息,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66751013;0532-66751005。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30。
附件:2018年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