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充实小学教师队伍,提高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市教﹝2018﹞9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从博白县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9名(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报名对象必须是经博白县教育局批准聘用、符合任职的学历要求且至2018年4月12日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
2.具有中师(含中专、中职、高中)及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男性60周岁以下(1958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1963年9月1日后出生)。
5.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于2018年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7:30前持有关材料到任教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辅导站)现场报名。各中心小学审核后于4月15日上午12点前并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任教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确认,加盖镇中心小学公章和校长、审核人签名确认)用档案袋装订好,送博白县教育局人事股。各项证明材料如有失实,将追究签名人协同造假的责任。
2.网上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报名考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递交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代课教师聘用证及在职在岗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中心小学确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所在镇派出所开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博白县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一式两份),填写附件2《2018年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审查表》(各一式两份)。上述材料由各中心小学汇总上交,并发送到邮箱:bbjyjrsg@163.com。
2.具备有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须提交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验证。加分证明材料的有效日期截止为2018年4月12日,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12点。
个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收费标准及交费方法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每位考生缴交每科报考费50元,合计100元。报考费由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缴交,必须于2018年4月18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应聘人员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一)笔试
参加2018年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科目的统一考试,不面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见报名网站。
(二)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教龄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系数为:5年(含以下)每年加0.6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8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1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6分;21年至25年的每年加2分;26年以上每年加2.5分。
2.学历分:以基本学历为标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3.奖励分:对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县(市、区)级加5分,市(地)级加6分,自治区级加7分,国家级加8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的奖励取最高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8分。
4.职称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6分。
5.职务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满一年且在职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学校团委书记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1分,校级领导加3分。加分依据以任命文件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为准(由本人或单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属于边远山区的且是该校唯一一名教师的加3分。
7.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5分。
总加分不设最高限制,加分计入总分后再排名。
加分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审核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考察时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察内容除设定表格(项目)外,根据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对计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从严考察。同时还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与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递补与同分的处理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归侨子女,军、烈属和烈属子女及伤残军人子女优先照顾。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也相同,则依次以教龄、学历、奖励、职称项的高低、先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本次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对报考人员加分进行公示。
(二)对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招聘审批
本次招聘设置9个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笔试+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学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1个学期(即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监督检查
此次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小学教师的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75-8233160,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775—8333012)。
咨询电话:博白县教育局0775—8332970。
附件:
1.2018年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博白县从在职在岗县代课教师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审查表、报名登记表.xls
博白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