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积极推进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引进紧缺急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遂昌县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2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编制、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 |
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信息技术教师 |
事业编 专技岗 |
1 |
不限 |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
汽修教师 |
事业编 专技岗 |
1 |
不限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针对职业教育可放宽至专升本),且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报考人员的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
3. 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
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报考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另外: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能力、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教育局会同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8122601
遂昌县职业中专校办 0578-8178019
监督电话:
遂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578-8529602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