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5名(舞蹈教师、模型制作教师、书法教师、文学写作、会计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舞蹈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舞蹈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文学写作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书法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书法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科技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有模型制作和活动相关经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五)会计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会计初级职称以上,具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专业,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止。(周一、周二为青少年宫休日,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B204办公室(莲都区大猷街34号,滨水公园东侧),联系电话:2072138。
3.报名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舞蹈教师、文学写作教师、科技教师和书法教师均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会计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3.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进行笔试测试和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察的人员;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录用者试用期两个月,待遇面议。
2.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附: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
丽水市青少年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