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开放大学和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韶关开放大学原为韶关市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更名。是市教育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开展现代远程高等专科、本科和中等专业等学历教育;开展职工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等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农村实用技术等各类教育培训;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研究等。
(二)韶关市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韶关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是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主要负责全市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学费减免及生活费补助等学生助学工作;负责全市希望工程捐资助学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后勤产业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指导学校开展疾病防控和卫生健康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2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技岗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政策外生育人员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其中超生人员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4幢1梯301室)。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并出具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近3个月内的),所有证明均要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者资料认真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及时通知应聘者。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答辩测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暂定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开始(具体以准考证安排的时间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分数线为60分,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
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同时公告。
(三)体检及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919623
附件:
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韶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