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秀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招聘机构
由西秀区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西秀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专业目录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名时已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取得资质的相关证明。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西秀区户籍或本区生源的人员(迁入时间在2018年3月30日之前方可报考),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西秀区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考生须持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在岗或服务期满还未取得证书的人员须持服务地县(区)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西秀区所辖乡(镇)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区所辖乡(镇)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8年4月10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不限专业;考生须持所辖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报经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安顺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本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4月10日,仍在西秀区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4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西秀区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
1、资格初审在西秀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4月12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西秀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西秀区招聘办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4月1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18年4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西秀区招聘办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