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顺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安顺市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7届及之前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7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仍在特岗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三、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安顺教育网(http://jyj.anshun.gov.cn/)公布,公布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凡弄虚作假的,不诚信,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
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6:00
报名地点:安顺市教育局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17:00点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