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秀区高中(中职)教育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27名、中职教师3名,面向区外在职在编教师招聘高中教师1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6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西秀区外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五年以及以上教龄(2012年6月26日及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见《西秀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6.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9月1日前提供岗位所需的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7.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与报考学科教师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西秀区在职在编教师;现仍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西秀区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驼宝山广场8栋1楼)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招聘)人员须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高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正面彩色照片4张;
2.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